《自殺專賣店》電影心得

 

 

我多年以前看過《自殺專賣店》的原作小說,但直到存在主義的課堂才第一次看了動畫電影,雖然明白改編電影因為時間限制和多方考量通常會做刪減,但我還是不免跟原作比較。

 

先說電影,我很喜歡電影中用歌劇的方式表達劇情,音樂也很好聽。但劇情太過倉促,有很多地方都沒講清楚。

 

例如自殺專賣店的圖瓦希倫家的五位成員,在小說中都分別做了不少著墨。其中三個孩子的故事更引人入勝,憂鬱封閉患有嚴重厭食症的哥哥文森、極度厭惡自己外表的姊姊瑪璉,在熱愛生命的小兒子艾倫幫助之下慢慢喜歡上自己,並發現新的生命價值。而圖瓦希倫夫妻也決定不再販賣自殺道具,轉而開始助人為樂的新生活。

 

但電影中,對每個角色的困擾和轉變都只稍稍帶過(甚至沒提及大兒子文森的困擾),而結局是艾倫用音響將整間自殺專賣店震毀,並用假自殺解除父親的憤怒,讓所有人都開心起來。

 

我會覺得電影這樣的處理手法稍嫌輕率,雖然這是一部黑色幽默的作品,但電影用這樣輕率的方式處理「憂鬱」和「自殺」,我還是覺得有些不妥。相較之下小說的處理方式有完整的情感轉折、更為合理也更細膩。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小說和電影結局差距非常大。電影圖瓦希倫家在自殺專賣店被震垮後,改開可麗餅店,快樂的生活;但小說中艾倫在改變一家人之後,笑著從樓上墜落自殺。

 

電影結局比較單薄,是一個「從今以後他們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典型,小說結局就比較有趣了。明明艾倫一職都是在阻止大家自殺、倡導要熱愛生命,但為什麼到最後要自殺呢?我對其有兩個解讀:一、帶著使命降生的「救世主」,在完成任務後,就含笑離開人世;二、加強整部作品的反諷,一個拯救所有人的人,最後還是無法拯救自己,最終選擇自殺。

 

這兩個互相悖離的結局解讀,我覺得都有可能,也或許作者還有其他解釋也不一定。但我自己更傾向後者。

 

自殺是個人選擇,但他導致的原因可能是整個社會的問題,一個人的自殺也將影響到許多身邊的人。

我是反對自殺的。

 

前幾個禮拜我有個寫作認識的朋友自殺去世了,這幾個禮拜我上存在主義的課都覺得很難受,甚至不太能動手寫這篇《自殺專賣店》的心得。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遇到有認識的人選擇自殺離開,那種感覺比親人病逝還沉重,會忍不住不停去想自己或許再努力點就能挽回對方,但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

 

這是我在朋友死後斷斷續續寫下的紀錄:

 

自殺是懦弱的嗎?活下去就是勇敢嗎?人在痛苦到極致的時候還努力的活著,這就值得讚揚嗎?人在痛苦到極致後選擇死去,為什麼就會遭到譴責呢?

我覺得一切都變得很奇怪了,怎麼想也想不通。

「但如果可以的話我還是希望她好好活著。」

是不是連這樣的話都太過自私呢?

因為其實她並沒有「好好」活著。

她說過靈魂的釘子鬆了,沒有像以前那麼牢固了,夜間會聽見它鬆動的聲音。

剛開始我好像還沒有那麼難過。

然後慢慢覺得心臟好疼。

我很清楚難過是什麼感覺,但面對一個人死了,好像又不是難過了,就是恍惚意識到這個人走了,再也不會回來。

那不是難過,是自己靈魂的一部分被切下來被那個人帶走了。

我也常常想著要消失,或是死,我讀了很多安樂死的書,寫反對安樂死和自殺的報告,但心裡還是想著如果可以安靜死去就好;我的器官雖然不太健康,但應該還是可以捐。可是,很多時候其實還是很高興自己能活著,雖然不是每天都開心,但還是很開心……

雖然痛苦不能比較,但自己那種想法是不是太輕率呢?

最近常跟朋友聊天時聊到一些已經去世的人,都是不同人,有病逝也有自殺,但他們在朋友口中總是好的,但是死了。

我也想過自己如果死了會不會有人難過,試著想「死亡」對一個人來說是多重要的事,明明就是一瞬間,只佔那個人一生中極小的一部分;但又像無限延伸到永恆。

我想到死,就想到草原、棺材、裝滿棺材的白百合,與永遠不會醒來的、無夢的安眠。明明我的宗教信仰告訴我不是這樣的,但還是忍不住這麼想。

我想到自己的痛苦,近乎無謂卻這麼折磨人的痛苦;又想到很多人的痛苦。

我們像身在著火的房子,像一起在熱鍋裡煮,像拿刀一道道割自己,又一道道割別人,然後臉上要笑。

 

 

佛教認為,憂鬱的人是對自己升起強烈的不淨觀,在對自己嗔心極強的情況下,嗔的不得不殺死自己。因此說自殺的人「懦弱」和「逃避」反而是有問題的。自殺的人在自殺當下是很勇敢的,勇敢到足以自我了斷。但這種勇敢是一種愚痴的勇敢,才會做出錯誤的判斷。

 

佛教重視死亡,彼得·哈維《佛教倫理學導論》一書就提到:

 

從佛教的立場來看,死亡是最重要和最成問題的「生命危機」,因為它處於一個生命到另一個生命的過度點上。在一個人前世的業的條件限制下,他或她在死亡時的意識狀態被認為是幾接著在生的一個重要的決定因素。因此佛教支持許多指在幫助一個人擁有一個「善終」。

 

在一種平靜、祥和、高度自我覺察的情況下死去,對生命是最好的。在清醒平和的狀態下面對死亡,是一個很好的學習機會。佛教認為一個人瀕死的過程能清晰看到任何無常的事物,看到對身體、對其他人、錢財或成就的執著,因此死亡的痛苦才能作為反思與學習的機會。而在充滿貪嗔癡的情況下死去,便會失去這一學習機會。

 

另外,自殺的人常是因為對此生感到不滿足,或遇到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只能遠則自殺。但這之中有個謬論:

 

(1)無法保證來生會更好。就算自殺,來生可能還是會遇到相同的問題,甚至因為自殺的惡業遭到更大個苦境

(2)業還是要消耗完。如果此生遭到的痛苦是因為業所感,那自殺強制停止這個過程。還生還是要把應受的業力消耗完。

 

基於上述理由我反對自殺。但同時,我也能懂意圖自殺者的心情,憂鬱和幾乎無法快樂起來的每日每夜讓人亟欲崩潰,對自我的厭惡和責難像千斤重的山,沉沉壓在脊梁骨上。我們就這樣一步步走向死亡,或快、或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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