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那位顛倒夢境與現實的孩子。



※跟S.J.華森的同名小說並沒有關係。

※不明所以的一篇文,無內容,敘事混亂,OOC依舊(雖然一直很想改進但總是做不到……),請慎入。

※第一次試著描寫法庭,有一些程序為了順應劇情走向更動,請見諒。

 

【旁觀者的視野】


十分鐘後即將開庭。

金髮的法官面無表情地翻閱審訊資料。

頭上別著天竹葵的女記者振筆疾書,手腕的弧度與筆尖刻鑿紙張的沙沙聲似是一場受個人觀點圈限的現代舞台劇;女記者身旁坐著隱露躁動的學習律師,他似乎與女記者熟識,抬抬眼試圖與其搭話,卻在一陣又一陣的筆點落雨中訕訕躲避。他的銀髮是染的還是天生的?

旁聽席坐了兩個人,其中之一的棕髮少年,絕不超過二十歲的模樣,但見到他的人大致上是會形容他為少年而非大男孩,那是因為他緊皺的眉間讓人無法違心賦予他「大男孩」這樣摻雜金燦陽光的詞彙,他似乎正努力壓抑某種情緒,大概是暴怒,總而言之絕不是忍著感性凝成的淚。他身旁是位古銅膚色的青年,他拍拍少年的肩頭並露齒一笑,大概是要他放心。但距離旁觀者太遠了,只能見到青年的嘴一開一闔。

檢察官正整理著他的黑色法袍,一對綠眼睛讓這無關緊要的旁觀者剎時想到綠珊瑚。這沒什麼特別隱喻什麼,僅是因為旁觀者在前幾日莫名收到一小盆綠珊瑚,在好奇地揉捏並讓植物的乳白汁液沾上手後,又痛又癢好幾天。

證人席上的兩人竊竊私語,金髮的青年與少女,神情嚴肅。兩人身旁坐著一位黑髮青年,他垂著頭,使旁觀者產生對方甚至失去呼吸所需動靜的錯覺。旁觀者猜他是鑑定人,雖然不知道是哪方面的專業。

綠眼睛的檢察官忽地抬起頭,環視法庭一周。神情木然。


開庭了,法官宣讀罪狀。

被告否認犯罪,進入聆訊程序。



【法蘭西斯‧波維諾瓦的供詞】

我差一點就死了,死在那一個過於真實且令人迷亂的混濁夢境中。


直到很多很多年以後,我才相信那真的是夢。你相信嗎?我懷疑一個夢長達十五年,現實與夢幻的邊界模糊的不堪入目,就像我依稀記得的那些在母親子宮中的記憶那般模糊,處於半睡半醒之間,很暖、非常暖和,那時我並不知道何謂安心正因為我還未體會過真正的不安,這就是無從比較,您懂嗎?
是的,那個夢有感覺的,那是在我有次驚覺自己口中含滿縫衣針時才發現,當時我仍不停不停地自問這一切的可性度,像是有一座小型城市在我腦海中蓬勃發展,您認為這個比喻太奇怪,是嗎?庭上,我倒覺得很貼切呢,無數的人群在我腦中竄動、喧嘩,我透過人群試圖找到他——我忘了說,我在夢中有個目標,就是找到他。

他的名字叫做路德維西‧拜爾修米特,若我的腦、身心與靈魂共構為一座小小的城,那麼他就是四處漂流的旅人……請容我補充,那僅是只他對我的意義而並非形容他的個性,在我的身邊不乏處事嚴謹的人,但我卻未曾見過像他那麼,嗯,那麼遵循規定至宛如一座無須上發條並永不故障的鐘,不停的擺動,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抱歉,庭上,我並非有意胡鬧。我的意思是路德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在五點鐘敲響五下、逢十二點布穀鳥就會跳出來啼兩聲,他就是那樣的人。我曾記得他為我破壞了很多次他的定則,例如說在前一晚精疲力盡的派隊後遲了半小時起床做早餐;又或者在傍晚陪我散步到臨晨。尊敬的庭上,我並沒有誇大事實,那一天的黃昏是淡粉紅染點嫩黃,一絲絲夜深紫色的入侵使黃昏那塊稍縱即逝的畫布逐漸縮小,被黑幕與繁星取代。那一夜的星星更美,您知道的,我曾妄想當個畫家,雖然到頭來仍是一場空,但那時我卻深信著若能將那一刻眼中所見一切畫下,那麼世界就再也不缺乏美了。

當然了,這一切都是夢。沒有路德維西,沒有那一次的散步,更沒有暮色與星空。


您無法理解說這些是為了什麼?我真訝異,庭上。好的,那麼我從頭說起這件事的所有,包括那些纖細脈絡——若您們不會覺得厭煩的話。


那一個夢是由我十二歲時開始,在最初夢對我而言只是個遊戲,當我躲在桌子下閃避父母朝對方扔去的瓷盤與書本時我常閉上眼睛嘗試忘記自己目前的處境,而最簡單的方式即是以另一場景取而代之,例如說一趟精彩冒險,又或者成為坐擁滿屋財寶的貴族。但很快的我就發現這樣的想像不能讓我滿足,我吃的越來越少,當我終於連一片生菜都吞不下去時,我的父親也離開了家。家裡突然比墳場更為安靜。

我很怕,不僅是因為我的母親根本沒發現我正在快速的瘦成一根竹竿、並且連續好幾個禮拜沒將目光停留在我身上超過五秒鐘,更因為我察覺家裡正多了一些「人」在走動。

但我的家依舊是一片了無聲息的墳場。

我更常躲在桌下抱著自己縮成一團,我也很久沒去學校了,母親在多次接到校方的通知書後替我辦了休學,每天壓了錢在我常躲藏的那張桌子上,早出晚歸。我依舊在那張桌子底下卻恐懼的無法幻想,因為由桌下望出去就能看見那些「人」細瘦蒼白的腿,在家中晃蕩、圍著桌子繞圈,但他們不呼吸、他們也不休息。我只能睜大眼睛死死的盯著那些不斷走動的雙腿,因為我害怕一旦我閉上眼他們就會鑽進桌底,然後冰冷地坐在我身旁。

我唯一的救贖是十二點整的鐘鳴聲,在十二點一到全城的鐘聲就會一齊響起,我那時深信教堂的鐘聲有驅散一切不潔的力量,因此中午的鐘聲一響那些白腿就會識相的離去,沈厚的腳步聲漸去漸遠,然後我從桌底下鑽出來,拿著母親留下的錢出去吃點東西。

母親給我的錢總是不少,況且我那陣子吃任何東西都吐,但我相信在白腿達成他們的目的前我不可能餓死,因此我大可放心地挪用大部分的錢拿去買了顏料與畫具。

那年紀的我覺得繪畫是件猶如創造之神那般偉大的行為,顏料與顏料的交融是埃落希姆*1變化萬千的複合字,偉大的神、至高的神、立約的神、永生神……


當然也代表造物者。


TBC

*1埃落希姆:源自埃爾(ʾĒl)字根。是最高的神明,眾神之主,人類以及所有受創造物的祖先。




因爲對於法庭的知識不足,所以花了很多時間才寫出來。原本是想寫一篇伊獨給妹妹,但寫著寫著、不僅劇情完全更動過,連最初的設定都換了。
雖然寫出來後還是維持一貫的無劇情OOC,但我很希望能藉由這篇文寫出最近的一點感想呢:)

要加油了。

另外,歡迎各種批評、指教,謝謝!(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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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瑜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